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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婆可以任意花用丈夫的錢?這條界線要注意!

有一句台語『聽某嘴,大富貴』,意思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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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婆可以任意花用丈夫的錢?這條界線要注意!

有一句台語『聽某嘴,大富貴』,意思說丈夫聽老婆的話就會大富貴。一位先生聽了老婆的話去大陸工作20年,他把銀行存摺與印鑑交給老婆,支用生活開銷,退休後回台灣,發現他銀行存摺只有幾千元,丈夫一狀告上法院,追討4000多萬元,第一審法院判老婆要返還1000多萬元(還可上訴)。

換句話說,老婆用在家庭生活必需的3000多萬不用還。

為什麼有些要還,有些不用還呢?

法律上明文,夫妻為彼此的日常家用代理人,代理的範圍限於『日常家務』,為了生活所必需的食衣住行育樂,老婆當然有權花丈夫的錢,但超出範圍就不行,個案是否超出日常家務由法院認定。

像銀行貸款、買賣房屋、設定抵押、開公司…都不屬於日常家務。這個案例中,法院認為老婆替丈夫作主,贈與兒子、女兒各500多萬元要還,因為贈與子女不屬家用範圍,因此老婆無權代理丈夫支出這1000多萬元。

瞭解法律界線,婚姻更加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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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家宏律師創立恩典法律事務所於西元二○○二年六月十六日,是由一群年輕專業但資歷豐富的律師所組成的精緻型法律事務所。恩典法律事務所原來由蘇家宏律師一人獨自經營,為了服務更多的客戶,於二○○四年邀請劉志忠律師及趙慧芝律師加入,在所長蘇家宏律師的帶領之下合作,擴大事務所的規模。 由於三名合夥律師均為基督徒,本於專業與信仰的共同理念,除了不僅具備法律人紮實的專業訓練,以及訴訟、非訟等各項豐實的實務經驗,更以基督「愛與關懷」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最重要的經營理念,在台灣、甚至於全球的律師界中可,說是極為特別且珍貴的法律事務所。也因此恩典法律事務所於二○○四年六月合作擴大規模後,即致力於對所有需要法律幫助的社會大眾,提供最專業、最人性、最具效率,且最貼近客戶需要的法律服務及協助。 使命 恩典法律事務所並非只以營利為目的,而是期望從法律服務出發,照顧每一個客戶個別的需求。除了以訴訟、談判協商等傳統的方式來解決紛爭、救濟權益外,更著重主動積極的精神,以提供個人或法人客戶「法律預防」服務,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目前及未來努力發展的目標。在事前依個別的法律需求量身訂作專屬客戶的整體完善規畫,擺脫過去傳統律師處理案件時「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」的侷限作法。 「人」是法律案件中最重要的要素,因此,以「人」為服務的主體,著重客戶在各項事務中策略心理的需求。除了本身堅強的陣容外,恩典法律事務所尚整合會計師、專利師、地政士、記帳士、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士協同辦案,不僅提供法律服務,更能結合稅務、財務、智慧財產、地政、會計帳務、保險理財,等提供一貫整體規劃的服務,提供個人或企業「法律無障礙」的生活或經營的空間,以達成協助客戶永續經營、創造更充盈之利益為目的。並藉著我們法律服務的提供,讓來到恩典法律事務所的人都享有真實的恩典與平安。這是我們所有成員最終極的願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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